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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聘教师报到后,与招聘县市教科(育)局签订聘用合同,新招聘教师当年即纳入编制内管理,前期报名时未提供毕业证、教师资格证的2023届毕业生,在正式聘用前须提供相应证件,不能如期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。新招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,按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,试用期满后,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,考核不合格者,依法解除聘用合同。新招聘教师档案必须在2023年8月30日前提交招聘县市教科(育)局审核,对未按时提交档案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。
对已录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,取消聘用资格,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,不得参加巴州范围内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。新招聘教师自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,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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